高级管理咨询顾问延续资格通知

栏目:企业培训 发布时间:2020-04-24
关于办理高级管理咨询顾问延续资格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企业联合会、企业家协会、管理咨询协会、全国性企业团体:

根据《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顾问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》规定,高级管理咨询顾问资格有效期4年。每隔4年,须办理资格有效期延续手续。凡2007年l2月31日以前获得高级管理咨询顾问资格证书者,应及时办理资格延续或再延续手续。

现将办理高级管理咨询顾问资格延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材料及费用

1.《高级管理咨询顾问资格延续申请表》一式两份(可在www.cec-ceda.org.cn/glzxs下载,须以电子方式填写并打印);

2.至少1篇管理咨询论文;

3.至少1份管理咨询报告及相关证明;

4.本人近期二寸照片1张(请在背面标注姓名);

5.延续费200元(含资格审查和证书制作费)。

注:200元延续费,其中100元由原高级管理咨询顾问申报单位留作材料预审费,另100元由申报单位集中汇总至我会。

申报者在2011年10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和费用寄送原高级管理咨询顾问申报单位。各申报单位在2011年11月25日前将汇总后的材料和延续费用一并寄送我会。

二、帐号及联系方式

户    名:中国企业联合会

帐    号:0200049309024909747

开 户 行:北京工商银行四道口分理处

联 系 人:闫长坡、张薇、田冬波

联系电话:010—684l0048、68701862

传    真:010—68701881
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l7号1号楼525室

邮    编:100048

附件:高级管理咨询顾问资格延续申请表.doc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一年九月五日